3月2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税率。这是中非自贸合作从单边特惠迈向双边制度对接的标志性实践,为中非高质量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
“早期收获”是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中,双方先行落地、快速见效的优惠安排,旨在让企业与市场提前共享合作红利,为全面协定谈判夯实基础。刚果(布)是首个与中国签署此类早期收获安排的非洲国家,此次关税减让落地,既是中方履行承诺的务实行动,也标志着中非双边经贸合作进入规则化、互惠化发展新阶段。
从合作阶段看,中非自贸合作已完成单边特惠贸易的基础铺垫,正加速推进双边自贸试点突破。此前,中国已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政策,相关举措与中尼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中刚早期收获安排形成政策合力,既降低非洲木材、矿产、农产品等特色产品输华成本,也为中国机电、新能源、轻工产品拓展非洲市场提供便利,实现双向互利共赢。
以早期收获安排为纽带,中非贸易投资联动更趋紧密。这一模式不仅畅通货物流通,更推动海关标准互认、贸易便利化、产业协同协作发力,为后续对接非洲大陆自贸区(AfCFTA)、迈向区域自贸一体化积累宝贵实践经验。
随着早期收获安排持续落地,中非经贸合作潜力将不断被激活,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筑牢坚实的经济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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