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5年6月正式签署,2015年12月生效并实施。根据协定并经双方协商,中韩自贸协定首次联委会拟于2017年1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届时,双方将全面评估自贸协定实施情况,并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交换意见。
为在此次联委会期间提高双方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国内相关部门、地方、商协会、企业和中国公民在与韩国方面开展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或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1月6日前向商务部国际司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金建恺 孙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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