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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7日中国-新加坡第八次双边合作联委会期间,在王岐山副总理和张志贤副总理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林勋强代表各自政府在新加坡签署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
《议定书》对中新自贸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做出了修订,并将双方各自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纳入中新自贸协定,以进一步提高中新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
附件: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正文.pdf
New Annex 5A_China’s Schedule of Specific Commitments on Services.pdf
New Annex 5B_Singapore’s Schedule of Specific Commitments on Service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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