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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作为我国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增量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为出口企业带来更多实惠和市场机会。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迎来生效实施两周年。两年来,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通过实施统一的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及其他贸易规则,有效推动了多边贸易体系发展,为参与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新动能。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较协定生效前的2021年增长5.3%,呈现“进”“出”两旺的发展势头。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RCEP作为我国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增量器”的重要作用将会进一步凸显,为出口企业带来更多实惠和市场机会。
RCEP成员国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是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各成员国在地缘上是“搬不走的邻居”,在经济上是“分不开的合作伙伴”,在地区安全上是“重要的利益攸关方”。成员国之间不断扩大开放、拓展市场,将有力提振区域贸易和投资信心,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紧密合作,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为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提供有力支持。
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彰显成员国比较优势,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随着RCEP规则和承诺得到落实,各成员国推出一系列便利化措施,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市场创造了更多空间。RCEP在亚太地区经济“凝合剂”作用逐步显现,正在把“你是你”“我是我”凝聚成“我们”,在进一步彰显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产业链供应链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有助于提升我国优势企业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装备制造业出口规模扩大32.8%,占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的比重提升6.5个百分点。锂电池、汽车零配件、平板显示模组的出口规模都保持大幅增长。同期,我国从RCEP成员国进口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中,能源产品进口量较2021年增加了31.2%,占我国能源产品进口量比重提升了2.5个百分点。
红利的释放,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RCEP叠加我国和其他成员国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大幅度降低了企业出口成本,为域内企业拓展市场空间提供了新机遇。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减让税款23.6亿元,主要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有机化学品等;享惠出口2700.7亿元,可享受成员国关税减让40.5亿元,主要为无机化学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等。RCEP进一步助力企业拓展区域大市场,为稳外资、稳外贸发挥积极作用。
RCEP不仅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而且是一个内容十分全面、经贸规则标准水平很高、互惠互利特色鲜明的自贸协定,充分展现了发展的包容性,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练兵场”。接下来,要以深入实施RCEP为重大契机,系统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更好服务和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高水平开放助推高质量发展。在实施RCEP的过程中,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制定改革方案的出发点,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改革、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等措施,推动国内市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促进商品、技术、资金、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便利流动,充分释放我国作为超大规模经济体的市场潜力,吸引更多外资和技术进入国内市场。在“引进来”的同时积极“走出去”,深耕RCEP区域大市场,加强与包括RCEP成员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和技术交流,促进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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