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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2年1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开始生效。

  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提前做好RCEP项下进口享惠及出口签证准备工作。同时,也提醒企业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申请经核准出口商资质。

  今年以来,为帮助企业提前了解政策,做好RCEP关税实施准备工作,天津海关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天津外贸发展情况和进出口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宣讲会、云直播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了解规则、知晓规则,抢抓RCEP带来的新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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