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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厦门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在厦门自贸片区的海沧港综合保税区、象屿综合保税区内,正式开展RCEP措施的先行试点,在RCEP正式生效前,先行试点“培育区内企业做好经核准出口商政策实施准备”和“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明确可接受的‘微小差错’范围”两项政策。

  试点政策实施后,海沧港综合保税区、象屿综合保税区内的进口企业向海关提交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中存在的小毛病,海关都可以接受,企业也可免于改单、重报手续,省去了和国外出口商的反复沟通,通关流程将更加顺畅。这些“微小差错”范围主要有:一是印刷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字母拼写错误但不影响业务执法、文字语法错误、证书打印错位、非关键信息打印模糊难于辨认、上传的原产地证明扫描件的尺寸与备案的纸质文件的尺寸不相符等;二是缺少背页说明;三是证书填制微小差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商、出口商/发货人、收货人/进口商等栏目漏填国别,商品项号漏填,商品描述栏的结尾未打上协定规定的标识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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