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各方观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7月4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27轮谈判将于7月22-31日在中国河南省郑州市举行,并将于8月2-3日在北京举行部长级会议。

  “中方作为主办方,将继续尊重并支持东盟在RCEP谈判中的核心地位,积极发挥‘促谈、促合、促成’的作用,推动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为年底结束谈判做好准备。”高峰说。

  6月25日到7月3日,RCEP第26轮谈判在墨尔本举行。针对谈判进展,高峰表示,各方在召开贸易谈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同时,举行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等相关工作组的会议,谈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免责声明:

本网站标明来源的其他媒体信息,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