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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10国共16方。其成员国人口约占全球人口的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和吸引外资额接近全球1/3,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中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

  8月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老挝举行。随着谈判内容的不断深入和谈判进程的密集开展,RCEP谈判已迈入关键时期,有望年内达成。RCEP将为亚洲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助力中日韩自贸协定(FTA)谈判加快进程。中国在RCEP谈判中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谈判已迈入攻坚阶段

  在经济增长疲软的大背景下,亚洲各国均面临着经济增长的难题。开放国门、加强合作,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成为必然选择。专家认为,“门槛”高低适中和更具可行性成为RCEP年内达成的保障。东盟10国已经分别与6个国家签署了5个自贸协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与东盟签署了一份自贸协定),RCEP只需整合现有的5个“10+1”自贸区以及东盟外其他成员国之间的FTA。可以说,RCEP是现存FTA的升级版。加之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及亚投行成立等因素,都可作为RCEP的落脚点。目前RCEP谈判已经迈入攻坚阶段,进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核心领域实质性出要价的关键期。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为推进谈判提出的首要倡议即是通力合作,力争尽早结束谈判,让本地区企业和民众早日获利。

  在通过加强区域一体化来提升亚洲经济增长的新阶段,RCEP为亚洲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专家认为,RCEP对亚洲各国起到对接作用。当中国、印度、印尼和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遭遇困难时,RCEP可以抵消TPP对贸易和投资的影响,并致力于实现整个亚太地区的一体化。值得注意的是,RCEP一旦达成,除了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化之外,还将把产业合作作为重点,这将进一步缩小RCEP内部的经济差距,是实现这一更大范围FTA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RCEP各国均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作为发展本国经济的重大举措,这将大力促进产业在开放中升级,从而为亚洲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中国应在推动谈判中发挥积极作用

  专家认为,RCEP有利于深化中日韩合作,助力FTA谈判。一方面,RCEP有助于排除中日韩FTA合作障碍。由于RCEP自由化程度远高于目前东盟与其他6国已达成的自贸协议,因此RCEP的达成可更大程度上消除中日韩之间的贸易壁垒,减少合作障碍,扩大消费市场,促进合作深度。另一方面,RCEP将倒逼中日韩FTA谈判加快进程。尽管目前中国与韩国、中国与新加坡已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但出于多方面原因,日本对谈判并不积极,对达成中日韩FTA的意愿和热情不高。可RCEP一旦达成,必将倒逼日本增强三国谈判的主动性。首先,中韩FTA本身就对日本出口到中国的家电、汽车等产品造成直接冲击。其次,在RCEP机制的作用下,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将会构成对日本出口中国产品的替代,例如泰国的大米等农产品以及澳大利亚的海产品等。在此形势下,日本可能会重视与中国开展自贸协定谈判,倒逼中日韩FTA谈判加快进程。

  在推动RCEP谈判过程中,中国应支持东盟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自身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明确指出,中方是RCEP坚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专家认为,RCEP谈判进程的快速推进不但有利于消除TPP协议达成后贸易转移对中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促进中国与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而且有利于巩固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和睦邻友好,加速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

  具体而言,中国可从多个方面作出贡献。在贸易规定方面,中国深入参与WTO事务的实践,为RCEP具体贸易规则与WTO协定的有效衔接融合提供了保证。在投资规定方面,中国可充分利用参与中美、中欧几项重要投资条约谈判的“双重角色”,发挥双边传导作用。一方面,中国与美国、欧洲谈判所积累的经验,可为建立RCEP的投资规则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中国在RCEP谈判中所经历的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诉求,也会帮助中美和中欧投资协定朝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除此之外,中国还可基于支持者和推动者的立场,为谈判提供有效技术支持。例如,倡议组建专家组和听证会机制,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倡议设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帮助RCEP规则与其他贸易投资规则的有效衔接和协调。组织召开谈判讨论会议,面向区域内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培训和帮助,提升新议题谈判的能力建设。由此一来,中国在推进地区经济合作的同时,团结了更多成员,积极显示出本国稳定世界经济、激活区域共同发展的决心和动能。

  谈判达成仍存在阻碍

  不过,目前谈判达成还存在部分障碍。具体来看:第一,各谈判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印度希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一起推动,而东亚国家则立足于地区经验,希望先在已经达成共识的领域实现“早期收获”。第二,亚洲各国的发展差异性较大。既有中国和印度这样的人口大国,也有文莱这样的小型经济体;既有日本、新加坡这样的发达经济体,也有老挝这样的欠发达国家。还有就是开放程度上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就导致各谈判方能力与需求不一致,影响了谈判环节的推进。第三,现有各自由贸易区整合难度大。关税免除、服务贸易自由化、原产地规则协调等多个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挑战。第四,谈判领导力不足。与TPP由美国强力主导不同的是,中国及其他东亚国家都支持东盟作为主要推动平台,但东盟一体化程度还不够,由于每个成员国都有各自的谈判解释清单,谈判呈现出“小马拉大车”的态势。第五,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在南海仲裁案后有一些干扰因素,还需要一定时间来应对。第六,一些地区外因素不利于RCEP谈判的推动。美国总统选举对TPP造成拖累,导致此前TPP对RCEP的倒逼压力减小。此外,作为区域合作样板的欧盟因英国“脱欧”有所褪色,且世界经济发展缺乏方向感,不确定性还在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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