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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计划,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15年底正式完成所有实质性的谈判,这一时间点也在11月举行的东亚峰会上得到再一次确认。

  近年来,RCEP的谈判进度不断加快,仅今年就进行了三轮谈判,加之12月份的第六轮谈判,今年已经进行了四轮。作为东盟国家近年来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组织形式,RCEP加快脚步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

  第六轮谈判

  12月5日,在印度新德里RCEP结束了其第六轮谈判,这已经是今年以来进行的第四轮RCEP谈判了。这对于一个覆盖范围较大的区域协定来说,谈判进程可谓“一日千里”。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东南亚及大洋洲研究所区域一体化研究室执行主任宋颖慧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谈到这个问题,在她看来,加快的原因可能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各国内部对RCEP谈判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处理每轮谈判中提出的新问题所需的时间相应减少;另一方面,随着谈判的推进,各国在宏观、原则性问题上的分歧可能越来越小,转而越来越多地关注细节谈判议题,因此每轮谈判也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小问题,需要更加频繁的沟通。

  事实上,关于此次RCEP第六轮谈判的具体内容,由于是严格对外保密的,外界无从得知,但宋颖慧直言,不参加谈判的人员或可通过媒体报道捕捉一些蛛丝马迹。“根据印度媒体报道和评论,本轮谈判的关注重点包括统一的优惠关税安排、RCEP可能采用的IPR等标准、达成谈判成果的先后顺序等,因为有印度媒体评论称,先达成货物贸易协定后达成服务贸易协定对印度不利。”宋颖慧说。

  RCEP是由东盟于2011年提出并主导推动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成员包括东盟10国和与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总共覆盖16个国家。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之下的多哈回合谈判受到各方利益的牵绊始终未果,许多国家不得不开始谋求双边和多边的市场自由开放,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RCEP也是如此。

  事实上,无论在自由贸易空间还是市场开放层次上,以东盟10+6形式谈判的RCEP都更有优势,相较于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也更有话语权。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天国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道,RCEP包含了传统的货物和服务、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等多种领域的规则,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中容易出现的贸易争端和纠纷等问题。不仅有利于提升东亚区域贸易自由化水平,也有利于推动东亚区域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活动,进一步促进区域内各国经济的发展。

  RCEP签订后,将成为亚太地区唯一能与TPP相当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安排,并且其经济效应远高于TPP。据专家测算,如果RCEP签订,仅是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将会使亚太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2.1%,使世界GDP增长1.4%。

  还是有难度

  虽然谈判进程在加快,但是道路也颇为曲折。正如所有涉及较广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会在关键问题上卡住一样,RCEP也存在阻力。于今年6月在新加坡进行的第五轮谈判中,各方未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这引发了各界的担忧。

  对于目前RCEP谈判进程中存在的阻碍因素,宋颖慧认为,从客观经济条件上看,全球经济复苏并不强劲,亚太今年的经济困难反而有所深化,这不利于各谈判国积极大胆地推进RCEP谈判。

  “另一方面,从谈判设计上看,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危险,即对协调各议题谈判缺少规划,而16国原有的5个自贸协定越来越难以发挥基础性支持作用,反而越来越成为造成各方固执己见的包袱。”宋颖慧说。

  李天国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表示,由于东盟和其他5个国家之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具体规定各不相同,想要整合这些自由贸易协定存在一些困难。如关税削减程度和进度、原产地规则等方面各自采用不同标准,因此现实贸易中操作起来较为繁杂,容易出现“意大利面条碗”效应。

  李天国举例解释道:“有些国家(如韩国)在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包括了金融服务领域,而有些国家与东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却没有涉及相关领域的自由化,因此,RCEP的内容就需要一些取舍和统一。”“此外,有些国家(如印度)与东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自由化程度比较低,因此将印度纳入到相对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时,就会出现一些来自国内的阻力。”李天国坦言,不仅与东盟合作的6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异,东盟内部也存在一些社会政治体制和价值观的差异,这些差异都会一定程度上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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