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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正式生效。

  据了解,《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中的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及关税减让表、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投资等内容进行了升级和修订,并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议定书》规定,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到75%,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议定书》的实施,将使深圳企业享受到更多关税减免红利。

  中巴自贸协定于2007年7月实施生效,至今已超12年,并已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12月4日,深圳海关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深圳海关为深圳外贸企业签发中巴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357份,企业享受关税减免约1140万美元。

  深圳海关提醒外贸企业,及时了解降税产品,掌握中巴协定议定书关税减免政策,充分享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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