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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少刚介绍,中国贸促会作为国家级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一向高度重视同东盟各国开展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除了每年举办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盛事之外,还密切联系在东盟的对口机构和商协会组织,共同推动双方工商界开展多方式、多举措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活动。

  组织中国企业开展“千团出海”行动。近年来,中国贸促会多向发力,拓展全球伙伴关系,更加注重拓展海外市场,开展了“千团出海”行动。中国贸促会将东盟作为“千团出海”行动的重要目的地之一,今年1月底,中国贸促会组织79家企业近200人的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了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达成了一系列合作成果。据统计,今年1—7月,中国贸促会系统内30家单位赴东盟国家参加或举办了81场展览项目,实际展出面积近5万平方米,参展企业达到了4083家,同比增长了16.83%。

  推进原产地证书发放。通过发放原产地证书,帮助中国企业享受到自贸协定优惠政策。今年1月至7月,全国贸促系统共签发了21.24万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同比增长54.18%,涉及金额114.57亿美元,同比增长42.23%。这些数据也充分表明中国与东盟间贸易合作的活跃程度和快速增长的态势。

  加强商事法律服务。中国贸促会所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委)均在南宁设立办事处,贸仲委还设立了东盟庭审中心,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东盟对口合作机构共建了联合调解中心,为推动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国际化的商事法律服务。中国贸促会联合多个东盟国家的争议解决机构共同举办了一系列品牌活动,发布了一批法律研究成果,为优化中国—东盟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完善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职能。理事会中方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商会,联席秘书处设在广西贸促会。此外,中国贸促会还在海南、四川、湖南、西安四个省市设立了地方联络办公室。今年7月,通过了《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章程》和《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东盟方主席团单位轮值机制》。在理事会的框架下,中国贸促会已经组织了十余个批次出访东盟国家的代表团,举办了多场东盟国别的专场经贸活动,实现了“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以务实的举措,努力将理事会打造成为区域工商界高端对话、精准务实服务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张少刚表示,下一步,中国贸促会将继续多措并举,深化与东盟各国工商界的合作,努力提高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为双方企业打造更为完善、便捷、稳定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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