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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国新办举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有关情况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协定达到了领导人当初所确定的谈判指导原则,将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

  第一,RCEP是一个全面的自贸协定。协定有20个章节,包括自贸协定的基本特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相应规则。

  第二,RCEP是一个现代的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包括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内容,是一个现代的协定。

  第三,RCEP是一个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货物贸易达到90%以上,比WTO各国的开放水平高得多。在投资方面,用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投资准入谈判。所以它是一个高质量的自贸协定。

  最后,RCEP是一个互利互惠的自贸协定。这主要体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领域方面都实现了利益平衡。特别是,协定还纳入了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规定,给予了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最不发达国家一些过渡期的安排,包括为这些成员提供更有利的条件,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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