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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马尔代夫,一般人都想到的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但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说,则更多了一个新兴出口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马自贸协定”)于去年12月7日正式签订,今后宁波传统行业出口将迎来更多利好。

    中马自贸协定是我国商签的第16个自贸协定,也是马尔代夫对外签署的首个双边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领域,中马自贸协定实现了高水平关税减让,双方承诺的零关税产品税目数和贸易额比例均超过95%。由于我国是第一个与马尔代夫签署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协定实施后,我国企业将获得比其他国家更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

    从马方看,其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全部税目数的95.6%,覆盖自华进口额的95.1%,降税期最长不超过8年。在具体产品方面,马方将对税目数97.3%的工业品取消关税,同时对花卉、蔬菜、加工鱼产品等我国出口优势农水产品取消关税。

    从中方看,中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全部税目数的95.4%、覆盖自马进口额的96.4%,降税期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占我国税目数91.1%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另有4.3%的产品将在5年内逐步取消关税。在具体产品方面,我国将对税目数95.8%的工业品和税目数93.6%的农水产品取消关税。

    2017年,宁波累计向马尔代夫出口商品货值达27.4万美元。《协定》签署后,双方将履行相关国内程序,使中马自贸协定尽早生效实施。届时,输马产品若持有一份《中-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预计将为宁波企业带来占货值5%-10%的关税减免,以2017年的货值计算,将至少可享受关税减免1.4万美元。

    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是用足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关键,外贸企业要充分了解中马协定优惠政策,利用好原产地证明这一“有价证券”,助推企业产品“走出去”,提升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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