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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结束的G20峰会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澳大利亚总理阿伯特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谈,双方共同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启动于2005年4月,历经二十二轮谈判,是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后中国与亚太地区又一个重要经济体结束的全面、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尽管协定文本目前还处于保密阶段,但是根据双方政府公布的信息显示,中澳自贸协定范围将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0多个领域。在开放水平方面,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在服务领域,彼此向对方作出涵盖众多部门、高质量的开放承诺;在投资领域,双方在协定生效日起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同时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审查门槛,增加企业投资的市场准入机会、可预见性和透明度,同时还纳入了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ISDS)。

  中澳自贸协定的谈判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协定的签署将实现两国经济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促进双边经贸关系深入发展。中澳自贸协定谈判的结束不仅是中国自由贸易战略全面提速的一个缩影,也展示了以中国为主导的自由贸易宏伟蓝图正在绘就。

  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示范效应

  在2014年11月于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再次成为亚太各国的共同呼声。近些年来,亚太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势头强劲,无论是以东盟为主导,包括中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六国在内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还是涵盖APEC成员在内的亚太自贸区(FTAAP),都呈现出增速态势。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亚太地区两大极具分量的经济体,中国与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的“落地”,无疑为推动亚太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及未来将要逐步展开的中日韩自贸区、RCEP、FTTAP的谈判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

  根据谈判信息显示,中澳自由贸易基本参照中国与新西兰自贸协定标准,协定不仅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十多个领域,同时也涉及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部分非传统议题。与目前亚太地区普遍以关税减让为主的自贸协定相比,中澳自贸协定无疑是一个高水平的自贸协定。

  中国作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澳大利亚作为极具分量的发达国家,两国自贸协定的达成无疑为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深入经济合作开了一个好头。

  无论是在谈判经验,还是在协定文本方面,中澳自贸协定都将为今后亚太地区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展开深入合作、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起到示范作用。

  推动中国为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

  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困境、多边体系难有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推动力已经在发达国家的主导下转向双边、区域和诸边层面发展。美国正在积极向东西方推动TTP和TTIP的谈判,致力于形成以美国为中心又制衡中国的新全球贸易规则体系。

  在TTP谈判目前陷入僵局的情况下,中澳自贸协定的“落地”,既为今后即将开展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美、中欧双边投资条约谈判积累了宝贵经验,也在推动以中国为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例如,在投资领域,澳大利亚曾在与美国的TTP谈判中坚持反对纳入ISDS机制,而是否在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纳入ISDS机制也曾在澳大利亚引起广泛争议。澳大利亚曾担心ISDS机制的纳入会造成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对于其在国家利益等方面所采取的管控措施的干涉,这也是其长期以来对于中国国有企业在澳投资所引起的“中国威胁论”的重要论断之一。

  但是,根据目前的信息,这一机制将会被纳入到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的最终文本中。对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担忧显然不是澳大利亚一国仅有的,而澳方在这一问题上的最终让步既显示出我国在与发达国家所进行的谈判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也为我国在今后与其他发达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中,在涉及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敏感问题”上,树立了极为正面的榜样作用。

  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文件,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五年后,为适应多边贸易规则谈判受挫、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兴未艾的全球经济发展趋势,这一战略在十八大报告中提速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对于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细化为“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进一步明确指出,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落地”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缩影,也是我国自由贸易战略全面提速的一个标志。与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不仅有助于中国更深度地参与全球经济融合,也展示了我国“以我为主、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自由贸易蓝图正逐步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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