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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和拉丁美洲的贸易关系历史渊源悠久。我国实行对外改革开放政策后,中拉贸易进入了实质意义上的增长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拉贸易额为167.75亿美元。九十年代,中拉贸易进入一个平稳发展时期,每年贸易额的增加幅度基本在十亿美元左右,到1999年中拉贸易额为82.6亿美元。本世纪初开始,中拉贸易进入一个快速增长阶段。2000年当年,中拉贸易首次突破100亿美元,达到126亿美元。特别是从2003年至2008年六年中,中拉贸易呈现出一种加速增长的态势。根据统计,此六年里,中拉贸易额分别为268.1亿美元、400.3亿美元、504.6亿美元、702亿美元、1025.65亿美元和1433亿美元。2007年中拉贸易额首次突破了1000亿美元,提前三年实现了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在2010年中拉贸易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在中拉贸易发展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在贸易不断增长的同时,中拉相互投资也开始逐渐深入。拉美是我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地区,2008年,我在拉美地区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0.73亿美元。截至2008年我在拉美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约247.74亿美元,主要涉及贸易、工程承包、生产制造、油气及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2008年,拉美地区在华投资1337个项目,合同外资金额142亿美元,实际投资209亿美元。截至2008年底,拉美地区在华投资项目24976个,合同外资金额2087亿美元,实际投资1126亿美元。在华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拿马和巴西等。

  自贸区建设进展顺利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于2005年签署,目前实施顺利。2008年4月双方又签署了《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目前双方已就投资部分举行了三轮谈判;中国和秘鲁在2009年4月正式签署了FTA协定;中国与哥斯达黎加关于自贸区的谈判已举行了三轮。

  法律法规和机制性建设不断完善

  中国和拉美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双方签订了贸易协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一系列法律框架文件。目前我已与15个拉美国家签订了贸易协定,与12个国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与7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上述文件的签署为中国和拉美国家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性的保障和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双边经贸关系的持久和稳定发展。

  中国已与拉美12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另外中国与巴西设有高层协调和合作委员会、与墨西哥设有常设委员会、与委内瑞拉设有高级混合委员会。商务部与墨西哥经济部设有中墨双边高层工作组、商务部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设有双边经贸磋商委员会。这些机制的建立为中国与拉美国家探讨经贸合作和解决问题发挥了重要的平台作用。

  金融危机形势下的中拉经贸合作

  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上半年中拉双边贸易额大幅下降。2009年上半年中国与拉美地区贸易额为489.41亿美元,同比下降26.6%,其中中方出口230.93亿美元,进口258.47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8.1%和25.3%,进出口同比降幅均大于我整体外贸进出口下降幅度。

  尽管年初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中拉贸易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但从月度进出口数字来看,中拉贸易单月进出口额的同比降幅已出现逐渐收窄之势,中国对拉出口和自拉进口环比均出现恢复性增长。可以说,中拉贸易在整体上已呈现出止跌企稳的态势。

  受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流动性减少影响,2009年年初以来,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国家来华投资活动明显下降:1-4月,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在华新批投资项目257个,同比下降52.1%,合同外资金额30.5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1.5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35.1%和37.1%。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并未因为国际金融危机而放缓在拉投资战略布局的脚步:09年第一季度我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实现非金融类投资3.09亿美元,同比增长61.5%。除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际避税地外,我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其它国家非金融类投资1585.7万美元,同比增长19.4%。

  尽管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中拉贸易受到一定影响,但中拉经济互补性强,双边政治关系良好,经贸合作具有牢固基础。随着双方相互了解的加深、企业界开展合作兴趣的日渐浓厚,中拉经贸合作的发展前景良好,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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