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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京会见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日也会见了伊姆兰·汗。在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俞建华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哈立德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

  《议定书》作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成果文件,是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中巴两国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发展中国家间自贸区建设的典范,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

  《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中的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及关税减让表、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投资等内容进行了升级和修订,并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其中,核心内容是在原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两国间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协定书》生效后,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的部分降税。

  中巴自贸协定于2006年11月签署,2007年7月生效实施。2011年3月,中巴双方启动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于近期就所有议题达成一致并结束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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