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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9日,《亚太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52次常委会和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原产地等相关工作组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协定》相关成员派代表团出席会议。本次会上,各方重点讨论落实《协定》第四届部长级理事会发布的《部长宣言》等相关内容,并原则同意于2018年7月1日实施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成果文件——《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各方还就启动《协定》第五轮关税减让谈判,以及推进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和原产地等谈判进行了深入磋商。

  《协定》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协定,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6个成员国,蒙古正在履行加入的国内审批程序。《协定》成员国拥有近30亿人口的庞大市场,横跨东亚和南亚这两大世界经济增长极。我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协定》。《协定》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也是我国目前唯一涵盖东亚、南亚地区并在实施的优惠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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