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三星电子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该企业今年上半年申请143份亚太原产地证书,货值1.65亿美元,已超越去年全年的亚太出口货值,生意越来越好。
据悉,从2018年7月1日起,《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实施,税目比第三轮增长2.5倍,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平均降税幅度为33%。《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简称《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也是亚太地区最早的优惠贸易协定。目前成员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等六国。《亚太贸易协定》已实施三轮关税减让。经过9年谈判,2016年8月签署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并于今年7月1日实施。第四轮关税减让的税目合计10312个,降税产品品种多样,包罗万象,有鱼类、蔬菜、油籽、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成员间贸易自由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成员国内市场将进一步丰富。
除了降税,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还包括原产地规则优化、原产地证书调整等。原产地规则方面,包括饮料、矿物燃料、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合成橡胶、钢铁等在内的153个产品,企业可灵活选择适用增值标准或者税号改变标准。另外,还新增了两个注释,进一步明确了原产地累积成分的定义和直接运输条款经第三方中转的界定,便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原产地规则享受相应优惠。
苏州工业园区内企业在苏州海关的指导下,抓住有利契机,用足、用好亚太优惠原产地证这把金钥匙,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园区逾50家企业共申请亚太原产地证书949份,货值3.69亿美元,享受进口国关税减免约1845万美元,出口产品主要包括液晶显示板、汽车电子转向机、马达、压缩机等,出口国家主要为韩国、印度,有力提升了园区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海关提醒相关企业,《修正案》实施后,原产地标准、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填制格式均有一些新变化,外贸企业在积极申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同时,也应在申报时多加留意,以便及时、顺利地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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