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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浙江检验检疫局下属丽水局龙泉办事处为浙江鸿星文具有限公司一批10100美元货值的出口铅笔签发中国首份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此份证书,该批铅笔进入瑞士的关税由原来8%降为零“关税”,享受近5100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优惠。
2013年中国分别与冰岛、瑞士签定了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生效后冰岛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瑞士将对中方出口商品的99.7%立即实施零关税,2014年7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受理中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
据统计,2013年浙江省共出口瑞士货物金额72113.35万美元,出口冰岛货物共1021.28万美元,为使辖区内广大企业能尽早尽多地享受冰岛、瑞士零关税待遇,浙江局自去年以来就做了大量的中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开签准备工作:一是完成了辖区内首批共27家中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人的核准并上报由总局分别向瑞士、冰岛官方机构备案。
浙江检验检疫局方面解释,经核准备案的原产地声明人无须申领原产地证仅凭自行作出的声明便可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享受实惠和便利。二是完成对浙江36个签证点的空白证书征订和配送,确保各签证点能在第一时间接受企业的申请签证。三是组织签证人员深入学习研究中冰、中瑞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将此优惠政策告知有关出口企业,指导企业正确利用中瑞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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