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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强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新加坡贸工部部长颜金勇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关于宣布实质性完成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后续谈判的谅解备忘录》,确认实质性完成两国自贸协定升级后续谈判。双方团队将继续文本法律审核、翻译等后续工作,履行各自国内程序,尽早签署协定。

  该协定是我国在自贸协定实践中首次采用负面清单模式作出服务和投资开放承诺。双方在原升级协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水平,新增电信章节,并纳入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数字经济等高水平经贸规则。双方还共同确认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开放措施不回撤,以协定方式承诺彼此“开放的大门越来越大”。该协定是我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将有力推动中新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2008年,中国与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8年,双方签署自贸区升级协定,提升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等领域规则水平。2020年12月,双方对协定再次升级,启动后续谈判,基于负面清单模式推动双方服务贸易和投资进一步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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