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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23年10月17日签署。目前中塞双方均已完成各自国内核准程序,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将达到95%左右。同时,协定还就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投资合作、竞争等诸多领域建立了制度性安排,将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实施是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和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为深化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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