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含第二阶段) > 各方观点
记者10月17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9月,宁夏检验检疫局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660份,涉及货值3.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81%和-11.13%,其中签发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1657份,涉及金额9914.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3.2%和60.1%。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量占我局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的35.6%,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书的签证量出现“三足鼎立”。
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是自贸协定成员国之间,享受关税减免优惠的凭证,主要实施手段是签发原产地证书。通过关税减让,有效帮助外贸企业稳定客户,开拓自贸区市场。
自2004年我国与其他国家达成第一个自贸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实施以来,我国自贸区战略稳步推进,现已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生效了14个自贸协定。据统计,2007年宁夏企业首次向宁夏检验检疫局申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全年共签发4类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其中东盟原产地证书8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书8份;2015年我区企业申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种类增加到12类,企业申领东盟原产地证书556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书387份,九年间签证份数增幅分别达69.5倍、48.4倍。数据显示,我区外贸企业对自贸协定的认识在不断加深,自贸协定政策的利用水平在稳步提升。
免责声明:
本网站标明来源的其他媒体信息,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