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含第二阶段) > 各方观点

  深圳海关协助关区企业充分利用我国自贸协定下的原产地自主申明规则,降低成本减负增效,把已实施的优惠贸易政策落到实处,促进贸易便利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深圳关区在我国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受惠进口货值192.7亿元,同比增长19.3%;关税优惠24.9亿元,同比增长17.7%。鲜榴莲、鲜葡萄、鲜樱桃等新鲜水果是深圳关区自贸协定进口的“最爱”。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今年上半年,在相关自由贸易协定项下深圳关区进出口均出现快速增长。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居首位,达90.4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同期受惠进口货值的近一半;《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分列后两位,达42.5亿元和22.9亿元,同比增长27.8%和6.6%。此外,《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及香港CEPA项下受惠进口货值增长迅猛,增长率分别达93.2%和69.7%。

  从商品上看,深圳关区自贸协定项下进口受惠货物包括植物产品、塑料及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食品等19类。水果、塑料制品及机电产品3项商品受惠进口占同期关区受惠进口总值的68.6%,其中受惠进口水果约占一半达94.9亿元;前10位单项商品中,水果占6项,鲜榴莲、鲜葡萄、鲜樱桃受惠进口货值均超15亿元,位居前3位。

  据介绍,2014年7月份,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在原产地实施程序方面首次采用企业自主声明模式。根据该模式,自贸协定项下我国原产货物,可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不需要向中国质检总局和中国贸促会等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原本需要至少2天的办理证件周期,可缩短至5分钟内完成,企业即可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待遇。

  华为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原产地自主声明在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等自贸协定的拓展应用,每年大概节省办证成本及交通费用约23万元,还减少了人力成本;自贸政策在出口目的国空运口岸的应用,则每年可减少成本约140万美元。自主声明模式的实施,大幅提高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带来显著的成本和周期收益。

免责声明:

本网站标明来源的其他媒体信息,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