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习近平主席与尼加拉瓜总统奥尔特加通电话。两国元首通话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高度评价中尼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表示将推动协定尽快生效,以此为契机扩大两国贸易规模,提升双边贸易水平。目前,中尼双方均已完成各自生效程序,根据协定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为此,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了协定正式生效的有关情况。
一、中方生效实施已准备就绪
第一,在关税减让实施准备方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于12月2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312/t20231221_3923368.htm),其中包括2024年1月1日起对尼实施的协定优惠税率表。12月27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24年尼加拉瓜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相关公告(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kzcfb/202312/20231203463234.shtml)。
第二,在原产地规则方面,海关总署已于12月2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公告(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590013/index.html)。
第三,在协定其他约束性义务履约准备方面,中方各相关部门均已做好履约准备。
二、协定生效将有力促进中尼双边经贸合作
协定有几个特点:一是互利共赢。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方面,协定生效后,中方最终实施零关税的产品将全面覆盖尼方牛肉、虾、咖啡、可可等主要出口产品。此外,中方每年给予尼方5万吨食糖关税配额,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5%。尼方也将对中方主要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协定生效后,中国产的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电池、光伏组件、服装和纺织品、鞋靴等大多数产品进入尼方市场时,关税将逐步削减取消。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方面,尼方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制造业、建筑工程、电力运输、海洋运输等领域作出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中方也在入世承诺基础上,对尼方进一步开放商业服务、环境保护、银行保险、批发零售、海洋运输等广泛领域。双方还就商务人员往来作出较高水平安排,并首次允许商务人员的父母随行居留,针对性解决了企业人员"走出去"的后顾之忧。二是全面现代。协定包括序言、22个章节和15个附件,除了货物、服务、投资等传统自贸协定所"惯有"的章节,还纳入了数字经济、环境与贸易、竞争政策等"边境后"议题,为双方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开展贸易合作提供了透明、开放、可预期的制度框架。三是包容均衡。协定还纳入合作、中小企业等章节,鼓励双方在农业、纺织业、物流、旅游、中小企业等领域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对接、政策交流等帮助两国和两国企业更好利用协定的优惠政策,实现优势互补和包容均衡的发展。
协定的生效实施有利于为双方企业开拓彼此市场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双边投资合作潜力,不断提升双边贸易规模和水平,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实现互利共赢。
三、确保协定高质量实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持续深入做好协定实施工作,为各地方、行业、企业抓住协定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针对性指导。
第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实施效果监测。密切关注协定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梳理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协定高质量实施。
第二,做好协定实施的指导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和驻外经商机构,加强对企业用好协定的支持和服务,不断提高协定利用率,确保双方企业和人民及时享惠。
第三,加强互动交流。目前,协定全部文本和附件均已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链接:http://fta.mofcom.gov.cn)公布,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关税优惠、原产地操作和协定其他规则内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我们将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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