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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方宏认为,这是中国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承诺,并且是中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出现首张金融服务负面清单。

  中国自由贸易伙伴“朋友圈”进一步扩大。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1个自贸协定,尼加拉瓜是中国第28个自贸伙伴,也是继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之后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5个自贸伙伴。中尼自贸协定是一个高效达成的协定,2022年7月中尼两国启动自贸协定谈判,2023年8月31日正式签署,在双方分别完成国内生效程序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推动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最新进展。

  中尼自贸协定体现了全方位的高水平开放。从协定的内容来看,不仅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传统领域,而且包括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等前沿议题,以及竞争政策、环境与贸易等“边境后”议题,还纳入了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从开放的承诺来看,在货物贸易上,双方立即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约为60%,双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均超过95%;在服务贸易和投资上,双方相互承诺给予彼此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不低于各自给予其自贸伙伴的最高水平,并且都在对方关注的领域作出了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中国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承诺。中国已经确定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开放原则,并写入了《外商投资法》。此前,亦有全国版、自贸试验区版、海南自贸港版等多种版本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也公布了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但相较之前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均采取正面清单的承诺方式,此次中尼自贸协定是中国在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首次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采取负面清单的承诺方式,并且采取《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模式,将服务贸易和投资放在同一份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的格式也采取与CPTPP等高标准自贸协定相同的格式。

  在中尼自贸协定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中,中方提出了35条现行的不符措施和26条可能采取的不符措施,尼方提出了43条现行的不符措施和9条可能采取的不符措施。中尼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负面清单承诺方式的突破,为中国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规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中从正面清单承诺方式转为负面清单承诺方式进行了先行探索,也为中国加入CPTPP等负面清单谈判提供了经验,是二十大报告中“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要求的重要体现。

  中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出现首份金融服务负面清单。金融服务是自贸协定的重要内容。在之前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除了中韩自贸协定,包括RCEP在内的其他自贸协定均没有金融服务的专门一章。中尼自贸协定是继中韩自贸协定之后第二个有金融服务专章的协定,是首个有金融服务负面清单的自贸协定。在金融服务负面清单中,中方提出了9条现行的不符措施,覆盖了银行、保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证券投资咨询等领域,以及9条可能采取的不符措施,覆盖跨境贸易、保险经纪、新金融服务、政策性与开发性金融、金融基础设施及交易场所、金融信息服务、养老金管理机构等领域。中尼自贸协定中首张金融服务负面清单的突破,为中国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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