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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马自贸协定”),这是我国商签的第16个自贸协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最新成果。

  嘉善企业与马尔代夫的商贸往来并不算特别突出,一方面是由于嘉善企业对马尔代夫的投资关注度不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各种信息相对闭塞。而“中马自贸协定”的签署无疑为嘉善企业提供了绝好的契机。由于我国是第一个与马尔代夫签署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协定实施后,我国企业将获得比其他国家更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嘉善办事处提醒广大外贸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知识储备和应对措施,等协议正式生效后尽早为企业谋取红利。

  根据中马自贸协定生效条款,协定将在双方均书面告知完成国内程序后30日或双方均同意的期限生效。下一步,双方将各自履行国内法律审批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协定正式生效前,将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上公布文本。

  中马自贸协定实现了高水平关税减让,双方承诺的零关税产品税目数和贸易额比例均超过95%。从马方看,其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全部税目数的95.6%,覆盖自华进口额的95.1%,降税期最长不超过8年。其中,占其税目数比例70.3%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另有20.3%和5%的产品将分别在5年内和8年内逐步取消关税。在具体产品方面,马方将对税目数97.3%的工业品取消关税,同时,对花卉、蔬菜、加工鱼产品等我国出口优势农水产品取消关税。

  另外,备受关注的还有旅游方面的便利,马尔代夫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可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和北京市设立合资公司并可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这是中方给予现有自贸伙伴的最高承诺。计划赴马尔代夫旅游的中国消费者将有更多选择,包括可以直接通过上述在中国设立的马尔代夫旅行社享受赴马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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