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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威海昌星电子有限公司向青岛海关隶属威海海关申报进口铁芯268千克,企业申报时提供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编号,点击报关单申报后系统自动按照中韩自贸协定税率计征税款,关税税率由8%降至0,企业付税几秒钟之后该报关单就实现了通关放行,仅此一票货物企业享受减免税款1.2万元。公司关务负责人万祖辉介绍说:“我们公司进口业务主要来自韩国,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优惠,特别是现在实现了原产地证的电子联网,在报关单录入和放行环节都很快。”
中韩自贸协定实施以来,青岛海关积极宣传协定优惠政策,引导山东省相关企业与韩国在多领域深化合作,积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韩资企业在华投资建厂,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今年以来,青岛海关在持续加强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基础上,组建“FTA(自贸协定)支援中心”,自行开发“智慧征管”系统精准定位自贸协定未用惠和用惠率较低的企业,利用“掌上原产地”手机客户端实现自贸协定政策“随手可查”,建立完善与韩国仁川海关中韩自贸协定互助核查机制,解决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用惠疑难及受阻等相关问题。
据青岛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内企业自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享惠进口76.7亿元,同比增长42%,进口关税款减让2.3亿元,增长57%。中韩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对提高山东省外向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推进企业减税降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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