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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镇江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受理签发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的公告。公告明确自今年12月20日起,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正式开始签发,企业届时可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和贸促会申请。

  据了解,申请中韩、中澳原产地证书,除可以享受韩国、澳大利亚的优惠关税待遇外,检验检疫部门还将免收包括产地证企业备案费、证书签证费用、空白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签证客户端和平台费用等在内的多项费用。

  另外,对于12月20日处于运输途中的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货物,申请人可于明年6月19日前申请补发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对于2015年12月20日处于运输过程中、在缔约方、或在海关仓库暂存的出口至韩国的货物,申请人可于明年3月19日前申请补发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出口企业,应积极利用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减免关税作用,降低贸易成本,扩大出口市场,在商务谈判中占得先机;如对申请和应用证书有疑问的,应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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