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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陆商务部于2011年8月1日发布消息,《中国大陆─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议》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中国大陆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

    中国大陆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中哥自贸协议覆盖领域全面、开放水平较高。在货物贸易领域,从2011年8月1日开始,中哥两国将共同迈进“零关税时代”,双方60%以上的产品将立即享受零关税待遇,另外约30%的产品将在5至15年内逐步享受零关税待遇。

    透过相互减税,两国产品将在对方市场上更具价格竞争力。中国大陆企业将可以利用中哥自贸协议扩大对哥斯达黎加与中美洲市场的出口,扩大市场占有率,特别是中国大陆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众多产品在进入哥斯达黎加市场时将更具竞争力。

    对于双方普通消费者而言,自贸协议将可以使大家以更低的价格享受来自异国的消费品,例如中国大陆苹果汁今后可以零关税进军哥斯达黎加市场,而不用缴纳15%的关税,以及中国大陆咖啡的进口关税将在10年内降为零。

    服务贸易领域方面,中哥双方在自贸协议中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减少进入限制。据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8月1日起,中国大陆将在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及旅游服务等部门获得优于哥斯达黎加在世贸组织承诺的市场进入机会和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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