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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正式生效并实施,这是我国签署生效的第15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2017年莱芜市出口格鲁吉亚生姜、大蒜10批次,货值43万美元,《协定》生效后,相关产品将实施零关税出口待遇。

  格鲁吉亚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营商环境良好,是我国在欧亚地区的重要经贸伙伴,也是该地区第一个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根据协定我国对格鲁吉亚93.3%的原产出口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格鲁吉亚对我国96.5%的原产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协定》将为两国营造更加开放、便利和稳定的营商环境,推动更多的中国制造进入格鲁吉亚市场,同时中国的消费者能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到格鲁吉亚特色产品。

  2017年莱芜市出口格鲁吉亚生姜、大蒜10批次,货值43万美元,《协定》生效后,相关产品将实施零关税出口待遇,出口成本的降低将助力莱芜市外贸企业拓展格鲁吉亚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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