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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双边经贸往来注入强大活力。届时,我国出口企业凭借中格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在格鲁吉亚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格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2017年5月正式签署,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启动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格鲁吉亚将对中国96.5%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覆盖格鲁吉亚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9.6%;中国对格鲁吉亚93.9%的产品实施零关税,中国出口至格鲁吉亚的农副产品、日化产品、化学品、木制品、钢铁制品、绝缘材料、光纤电缆、机动车辆等都将从中获益,出口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中格自贸协定是我国在欧亚地区完成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谈判。格鲁吉亚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营商环境良好,是我国在欧亚地区的重要经贸伙伴,和所有周边国家也都签订了自贸协定,彼此享受免税优惠政策。我国企业可借助格鲁吉亚这个“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向北进入俄罗斯等独联体市场,向南进入土耳其市场,向西进入欧盟市场,拓展国货“走出去”的广度和深度。

  原产地签证是我国出口产品享受格鲁吉亚减免关税的必要条件,湛江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2018年1月1日起出口格鲁吉亚的货物应及时办理中格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以免错过格鲁吉亚的关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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