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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8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出席格鲁吉亚政府主办的第比利斯“一带一路”论坛,并会见了格鲁吉亚第一副总理库姆西什维利,确认双方各自均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内审批程序,并宣布《协定》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2017年5月正式签署。该自贸协定生效后,格鲁吉亚将对中国96.5%的产品实施零关税,所覆盖的商品贸易额约占格鲁吉亚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9.6%;中国将对格鲁吉亚93.9%的产品实现零关税,所覆盖的商品贸易额约占中国自格鲁吉亚进口总额的93.8%。2018年1月1日之后,中国企业可以申领中格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化。

  格鲁吉亚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营商环境良好,是我国在欧亚地区的重要经贸伙伴,也是该地区第一个与我国商签自贸协定的国家。中格自贸协定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启动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内容全面,水平较高,利益平衡,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具体举措。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共17个章节,并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和环境等新议题。

  近年来,中国与格鲁吉亚贸易发展迅速,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从2012年的7.74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8.15亿美元,年增长1.3%。中国自格鲁吉亚进口的产品以葡萄酒、矿产品以及纺织服装制品等三类为主,占到2016年中国自格鲁吉亚进口额的95.5%。格鲁吉亚自中国进口的产品以工业品为主,其中电子和机械产品比重最大,占格鲁吉亚自中国进口总额的33.63%。我国是格第3大出口市场和第4大进口来源国。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宁波企业对格鲁吉亚出口总额为1.13亿人民币,以5%的平均关税优惠计算,中格自贸协定正式实施后,宁波企业每年将节省关税近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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