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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济宁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中格自贸协定已于2017年5月13日签署,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格鲁吉亚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是南高加索地区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的第一个国家,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及自贸区战略整体布局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格鲁吉亚与欧盟签订了联系国协议,与俄罗斯等8个独联体国家及土耳其均签有自贸协定,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并辐射周边市场具有较强助力。

  据了解,我市出口格鲁吉亚商品主要包括大蒜、纤维板、胶合板等,2016年出口额达2500万元。中格自贸协定生效后,大蒜等产品基础税率将从12%降至零,企业凭中格自贸协定证书可享受关税减让近300万元,有利于我市产品走出去。下一步,济宁检验检疫局将结合辖区产品特点,提前开展优惠政策宣贯,认真推行签证便利化措施,做好中格自贸协定的出口实施准备工作,有效释放中格自贸协定优惠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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