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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元江

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

2010年6月6日,云南昆明

尊敬的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在昆明相聚。首先,我代表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今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中国对自东盟10个国家进口的91.5%以上的产品实现零关税,对东盟的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也对自中国进口的90%左右的产品实现了零关税,东盟4个新成员将在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根据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双方的服务部门也有进一步开放,投资环境大大改善,这为双方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了更多便利,带来了难得的商机。在自贸区的带动下,中国与东盟之间贸易增长加速,经济融合加深,企业联系加强,实现了共同发展。2010年1-4月,双边贸易额达871亿美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中方进口465亿美元,同比增长71%,出口406亿美元,同比增长46%,中方逆差59亿美元。中方已从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三大贸易伙伴,东盟则从中方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四大贸易伙伴。

  中小企业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在推动创新、扩大出口、增加就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中国的情况看,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的50%,解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目前, 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我相信,中小企业在东盟各国的经济生活中,也扮演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中小企业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利用程度如何,决定了中国-东盟贸区实施的最终效果,也决定了双方能否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实现互利共赢。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双方政府加强合作,帮助中小企业用好自贸区优惠政策。中国-东盟自贸区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合作等诸多内容,为双方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小企业囿于自身实力的局限,在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方面存在一些障碍。双方应共同加强政府层面的合作,共同举办自贸区方面的培训和研讨,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指导文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第二,双方中小企业加强交流,共享自贸区带来的机遇。要想利用好自贸区的优惠关税,进口企业和出口企业之间必须相互合作,由出口方在出口国申请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由进口方在进口国海关办理关税减免手续。希望双方的中小企业密切配合,相互协助,既使本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区优惠政策,也要主动宣传自贸区,帮助自己的贸易伙伴享受自贸区带来的实惠。

  第三,共同打造中国与东盟中小企业合作的有效平台。双方应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双方之间人流、物流、信息流快速发展的机遇,通过共同建设并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商务门户网站、举办中国-东盟自贸区系列论坛等活动,为双方中小企业加强合作提供更多平台和渠道。

女士们,先生们,

  交流加深理解,合作创造商机。我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围绕论坛的主题,广泛交流、深入研讨,形成更多有益于中国和东盟中小企业发展的箴言良策,推动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过程中实现共同繁荣。

  最后,我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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