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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实施半年来,对山东莱芜出口企业的关税优惠红利已初步显现。
据莱芜检验检疫局统计,2016年上半年,该局共签发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91份,签证金额1403.9万美元,相关货物可享受国外自贸区关税优惠约70.2万美元。
其中,签发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02份,签证金额1168.8万美元,有关货物享受国外自贸区关税优惠约58.4万美元,主要受惠产品为耳机、酚醛树脂、钢材、轮胎、服装等。
签发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89份,签证金额235.2万美元,有关货物享受国外自贸区关税优惠约11.8万美元,主要受惠产品为电动车、钢材、无纺布、保鲜菜、陶瓷等。
2016年1月1日,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次降税,关税削减的范围和程度进一步扩大。
原产地证是贯彻实施自贸协定的核心手段,出口企业需申领原产地证证明其货物的中国原产资格,才能在进口国海关享受到关税减免。
为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这一原产地优惠政策,中韩、中澳产地证开签后,莱芜检验检疫局通过报刊电视宣传、开展培训、上门帮扶等一系列措施向出口企业进行政策宣贯。
目前,中韩、中澳原产地证签证量已经攀升至莱芜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签证量的第三、第四位。
随着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的进一步实施,更多出口企业将享受到自贸协定带来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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