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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智利总统米歇尔·巴切莱特的共同见证下,11月11日,中国—智利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签署。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十余年来,两国在自贸区协定框架下,贸易不断增长。目前两国97%的商品已实现零关税,中国已成为智利第一大贸易伙伴,智利是中国第二大水果进口国,成为中国在拉美的主要贸易伙伴。据我国海关统计,2016年两国贸易额达313.6亿美元,是协定实施前2005年的4.4倍。《议定书》生效后,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将成为迄今我国货物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双方经贸合作潜力,也有利于辐射周边市场并向拉美国家拓展“一带一路”倡议。《议定书》是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我国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升级协定,对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智利是河北省重要的出口市场,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是河北省签证量第四大自贸协定证书。2017年1月-10月,河北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中-智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789份,签证金额2.3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63%与9.57%,涉及400余种产品,可为河北省外贸企业减免智方关税1383万美元。优惠关税待遇有力促进河北省钢铁制品、车辆、食品、家具、陶瓷制品、纺织服装、机电产品、化工品等输智不断增长。其中,热轧钢材签证货值5707.97万美元,同比增长49.15%;汽车产品签证货值4886.78万美元,同比增长64.0%;镀锌钢板签证货值2081.95万美元,同比增长15%;纺织服装签证货值1035.97万美元,同比增长16.74%。目前,河北省自主品牌汽车已占据智利市场份额的13%,成为智利第一品牌。《议定书》生效后,将进一步给河北省纺织服装及陶瓷制品出口智利带来利好,并提升河北省自贸协定利用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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